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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针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移交的问题隐患力推整改整治

来源:应急管理部 · 2026-10-19 · 阅读 12
山西针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移交的问题隐患力推整改整治

近期,针对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明查暗访期间反馈的问题隐患,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有力推进隐患整改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山西省对考核巡查组移交的40项重大事故隐患已全部完成调查整改,认定了各方责任,明确了处理措施,正在抓紧落实;拟追责问责党员干部213人。

山西省委书记唐登杰第一时间作出安排部署,在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全省涉煤领域切实践行正确政绩观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省委专题会议、省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等场合,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山西省省长卢东亮主持召开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全省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煤炭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等,部署推进落实工作。

山西省安委会印发通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吕梁、忻州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问题隐患整改及调查处理工作,省安委办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省直有关单位现场核查验收整改情况,省纪委监委、省公安厅分别对追责问责情况和行刑纪衔接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核。

山西省对有关企业依法实施“一案双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25家,立案处罚34家,罚款2280.39万元;处罚个人86人,罚款262.79万元。山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开展追责问责,拟追责问责党员干部213人、处分214人次(1人存在双重处理情形)。

山西省对考核巡查组移交的40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了深入剖析,按照行业领域分析,煤矿13项,占比32.5%;非煤矿山7项,占比17.5%;按照产生原因分析,管理不到位21项,占比52.5%;人为操作失误15项,占比37.5%。这些重大事故隐患反映出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门监督企业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不严格、属地党委和政府指导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够有力3方面问题。

下一步,山西省将深刻汲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切实抓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核查,推动追责问责落实到位。同时,以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反馈问题整改为重要契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八条硬措施”及山西省近期出台的统筹煤炭行业发展和安全新规十七条,纵深推进煤矿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深入开展矿山、化工、消防、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严厉打击安全生产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严格烟花爆竹全链条监管,做好道路运输事故“减量控大”工作,推进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一件事”全链条治理,持续强化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有限空间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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